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明珠集团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根据明珠集团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自2023年11月1日起,明珠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对工程公司党总支进行巡察,为期20个工作日。现公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
了解工程公司党总支领导班子以及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单位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监督重点内容包括: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部党组、委党组、明珠集团党委工作要求情况;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五)明珠集团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二、工作方式
听取工程公司党总支工作汇报和有关专题汇报,与工程公司党总支领导班子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有关来信、来电、来访等,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查阅、复印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工程公司下属单位或部门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
三、信访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联系电话和信箱,受理来电、来信、来访。
(一)联系电话:0398-2997671(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巡察组联系信箱:设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商务中心区明珠大厦,六楼楼梯间;
(三)电子邮箱:mzjtxc@126.com;
(四)来信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商务中心区明珠大厦617房间,明珠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收(邮政编码472000);
(五)来访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商务中心区明珠大厦,617房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明珠集团党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明珠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工程公司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等,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组将在巡察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对不属于巡察职责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或指引到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并针对有关问题如实反映情況。
明珠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