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集团公司职工代表的通知

时间:2018年11月14日 点击:


公司各分会:

按照《企业法》、《公司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和上级工会同意,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第八次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定于2019年元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现将选举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代表产生的比例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代表人数原则按照职工总人数的6%产生,正式代表8+1(含集团公司代表1名)人左右。

三、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产生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本次选举产生的代表具有双重身份,既是集团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又是集团公司职工代表。

四、代表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民主管理能力。

(二)热爱企业,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办事公道,能正确处理企业和职工利益的关系。

(三)在防汛、生产经营中起骨干带头作用,能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参与社会和单位活动,有一定议事能力。

(四)热爱工会工作,勇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职工的拥护和信任。

(五)必须是工会会员且与公司签订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

五、代表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是按照单位会员的人数,结合单位情况,集团公司统筹分配。代表组成中工人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50%,管理、技术、外来务工人员和女职工、青年职工要有一定比例。工程公司代表名额8+1(含集团公司代表1名)名。

六、要求

(一)集团公司职工代表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建议名单在酝酿确定后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候选人建议名单见附件一。

(二)代表的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分会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做好选举工作。

(三)选出的出席集团公司双代会的代表需填制登记表,详见集团公司“双代会”代表情况统计表。

(四)关于代表选举中的具体问题请与公司工会办联系。(联系电话:2992896)

 

 

 公司工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1:        

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

燕海红、宋会民、冯宏现、高展舒、李  峰、

秦志高、王海涛、张陆鑫、闪海峰、宁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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