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明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渑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对渑池县2017年度清洁取暖“双替代”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渑池县2017年度清洁取暖“双替代”工程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MCCG[2017]118号 ;
3.采购内容:一标段:电暖气1万台,概算价为220万元;二标段:电热毯1万条,概算价8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6. 供货地点:三门峡渑池县境内,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7.质量要求:电暖气达到《电采暖散热器》(JG/T236-2008)要求标准、电热毯达到《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QB/T2994-2008)要求标准。
8. 质保期:1年。
三、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四、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份开始推算);
4.供应商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提供企业2017年以来连续3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7.提供检验机构针对投标产品出具的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8.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等相关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9.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标时提供原件);
1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自行出具承诺书,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格式自拟)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14日(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在渑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盟路联通公司六楼)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或承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证明;代理商还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3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网上和现场同时报名成功,方视为有效报名。
投标报名阶段,供应商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在渑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会盟路联通公司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叁万元整(¥:3万元整);
第二标段:壹万伍仟元整(¥:1.5万元整);
注: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方式交至渑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09时00分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接收地点:渑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盟路网通公司六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渑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及渑池电视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8—4835725(渑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939812226 (渑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董先生)
15139875998 (河南明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李先生)